依据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23年版)》有关规定,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作如下调整:
1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①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;②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2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;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;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本次调整自2024年3月15日起执行,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5-69573189。
2024年3月8日
注1:相关职业是指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、消防工程技术人员、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、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、人民警察、保卫管理员、消防员、消防指挥员、消防装备管理员、消防安全管理员、消防监督检査员、森林消防员、森林火情瞭望观察员、应急救援员、物业管理员、保安员、智能楼宇管理员、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、机械设备安装工、电气设备安装工、管工、电工、安全员。
注2:技工学校相关专业是指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、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、电子技术应用、计算机网络应用、计算机信息管理、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、物联网应用技术、物业管理、保安、建筑设备安装、消防工程技术、给排水施工与运行。